关于申报2014年第二批“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认可证书”和“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 进一步规范“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认可证书”和“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的申报及证书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今后每批次证书申报 设定时间截点,在时间节点当日之前申报的单位纳入当批次证书审核,节点之后申报的单位纳入下一批次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4年第二批“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认可证书”和“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20日。20日及之前申报的单位纳入2014年第二批资质审核范围,20日以后申报的单位纳入2015年第一批资质审核。申报时间以申报单位最后一次网上修改的时间为准。
请各单位申报前仔细阅读两项资质管理办法及《专项设计证书、总承包证书网上申请相关问题说明》尽量避免因非企业硬件问题而造成的审核不通过。
因申报系统更新,原系统无法继续审核和供企业查看,10月8日前原系统申报的企业,请抓紧时间在新系统重新申报。
到期换证的企业,请根据本通知提前进行申报,以后因未及时申报造成证书到期作废的情况,将不予开具延期证明。
特此通知。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