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指南》和《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指南》的相关要求,经协会秘书处月度工作例会集体讨论,决定通过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证书的审核,现将相关信息在此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8日前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孙 瑛、郑子涵、马明绘 0571-81023280、0571-81060684
附件1:2022年第一次设计服务能力评价临时证书获证单位信息
附件2:2022年第一次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临时证书获证单位信息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