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广大环境生态修复运行人员的技能水平,我会将于近期组织一期“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环境生态修复运行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浙江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指南》的规定,申请甲级证书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16名现场运行人员,申请乙级证书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8名现场运行人员,申请临时证书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4名现场运行人员。
二、培训人员基本条件
年龄5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高中或相当文化程度以上,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管理或操作的人员。
三、培训报名
本次培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请参加培训的相关单位填写《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环境生态修复运行人员)培训班报名表》并发送至我会邮箱zaepi204@163.com,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 瑛、郑子涵
电 话:0571-81023280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东侧(中天mcc)2号楼204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