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湖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工作等规定和要求,切实减少在用内河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现公开征求技术成熟、易维护、稳定达标、安全可靠、性价比高的在用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改造技术(设备),需实现降低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双降双减(主要因子为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信息表反馈至我处。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1月22日至2月28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1.电子邮箱:huzhoudqc@163.com。
2.咨询电话:大气环境处0572-2668809。
3.信件方式:湖州市吴兴区开元路100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
三、注意事项
为保障所提供意见真实可信,请提供信息的单位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
2021年1月26日
附件:在用船舶排放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双控双降改造公开征求意见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