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指南》和《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指南》的相关要求,经协会秘书处月度工作例会集体讨论,决定通过浙江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临时证书的审核,现将相关信息在此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孙瑛 联系电话:0571-81023280
附件1:2019年第三次设计服务能力评价临时证书获证单位信息
附件2:2019年第三次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临时证书获证单位信息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